所有服务

一、法规总则
海关联盟技术法规 TR CU 023/2011《果蔬汁及果蔬制品安全》,针对投放欧亚经济联盟市场的果蔬汁类产品制定强制性安全规范,旨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杜绝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本法规统一海关联盟各成员国果蔬汁产品监管执行标准,保障该类商品在联盟境内自由流通。
产品只有同时满足本法规及其他适用的欧亚联盟技术法规,并完成合规确认后,方可投放欧亚经济联盟市场销售。
批准日期:2011 年 12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13 年 7 月 1 日
本法规适用于所有计划在欧亚经济联盟境内流通销售的果蔬汁类产品。
个人、家庭自制,仅用于自身食用、不对外投放联盟市场流通的果蔬汁制品。
果蔬汁产品合规评定仅采用EAC 符合性声明一种形式。 企业可自主发起评定,依据自有合规佐证材料完成备案;佐证材料也可由录入欧亚联盟统一名录的认证机构、检测实验室出具。 法规内划分了多套不同申报方案,企业需按产品情况选用对应方案办理符合性声明。
所有文件需使用俄语或海关联盟成员国官方语言,资料清单:
1. 产品检测报告
2. 产品技术参数表
3. 合规证明复印件
4.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5. 批量量产配套工厂审核记录
经核验符合 TR CU 023/2011 全部要求的产品,投放市场前必须粘贴海关联盟 EAC 标识。 标识需印刷在每一件产品包装或标签上,保证产品整个保质期内清晰、易于识别阅读。
果蔬汁及果蔬制品对应的 EAC 符合性声明最长有效期为 5 年。
扫一扫加微信咨询联系我们

热线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邮箱:
加微信咨询

Copyright © 2025 eacpass.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6108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