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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规总则

海关联盟技术法规 TR CU 018/2011《关于轮式车辆的安全性》,针对 L/M/N/O 类道路机动车、整车底盘、车辆关键安全零部件设立强制性综合安全要求,覆盖主动安全、被动安全、排放环保、电磁兼容、噪声、整车结构强度全维度标准,法规大量对标联合国 UNECE 机动车法规体系,实现国际标准协同。 车辆完全满足本法规全部条款,是整车、底盘、零部件进入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亚美尼亚市场清关、上牌、销售的硬性前置条件。

法规基础信息

批准决议:海关联盟委员会 2011 年 12 月 9 日第 877 号决议 正式生效日期:2015 年 1 月 1 日 过渡期规则: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持有各成员国本土 GOST 车辆认证的机动车可正常流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仅完成本法规合规评定、粘贴 EAC 标识的车辆及零部件方可上市流通。

二、法规适用范围

1. 强制管控产品清单

1. L 类:两轮 / 三轮机动车(摩托车、踏板车、三轮代步机动车)

2. M 类:载客机动车(M1 乘用车、M2/M3 中巴 / 大巴客车)

3. N 类:载货机动车(轻卡、中重卡、工程货车)

4. O 类:挂车、半挂车、牵引车厢

5. 各类整车底盘(可独立上路行驶的半成品底盘)

6. 影响整车安全的关键零部件(制动总成、转向系统、安全带、安全气囊、车灯、轮胎、刹车片、车架、座椅、后视镜、发动机、充电系统等,完整清单见法规附录 10)

2. 不受本法规管控、无需做 TR CU 018 合规评定的车辆

1. 设计最高行驶速度≤25km/h 低速车辆

2. 仅用于专业赛事、赛道竞技赛车

3. 超年限收藏老爷车:L/M1 类出厂满 30 年、M2/M3/N 类出厂满 50 年且不商用营运车辆

4. 军用、国防订单特种车辆(各国可自主豁免)

5. 仅在厂区、矿山、农场内部非公共道路行驶工程车辆

6. 临时进口(入境≤6 个月)、仅自用不销售车辆

7. 外交使团、国际组织专属公务车辆

8. 农林专用拖拉机(适用专项农机法规)

9. 越野重型矿用自卸车

补充提示

车辆除满足 TR CU 018 外,电气零部件需同步符合 TR CU 004 低压法规、TR CU 020 电磁兼容法规;燃油车辆需符合 TR CU 013 机动车燃料法规。

三、产品符合性评定流程

整车 / 底盘与零部件分为两套独立合规体系:

(一)整车、完整底盘:强制车辆型式批准 OTTC 证书(不可用 EAC DoC/CoC 替代)

1. 适用:批量量产整车、可独立行驶底盘;单批次进口整车同样需 OTTC

2. 办理要求:联盟认可实验室全套整车安全测试 + 工厂生产体系审核

3. 有效期:量产 OTTC 证书 3 年;单批次进口无固定有效期,仅限对应批次清关使用

(二)车辆安全零部件:两种 EAC 评定形式

1. EAC 合格证书(CoC,强制高风险部件) 适用:制动系统、转向机、安全带、安全气囊、车灯总成、轮胎、车架、儿童安全座椅、刹车片、高压动力电池等核心安全件 要求:样品检测 + 生产工厂现场审核,由俄联邦认可局授权发证机构出具

2. EAC 符合性声明(DoC,低风险替换备件) 适用:后视镜、雨刮、普通线束、内饰件、普通橡胶管路等次要替换零部件 要求:企业自行整理全套技术文件、检测报告,联盟境内授权代表备案登记,无需工厂审核

通用规则

制造商可自愿将 EAC 符合性声明升级更换为 EAC 合格证书;所有评定文件主体必须为欧亚联盟境内注册企业,境外厂商必须委托当地授权代表代办。

四、申报配套资料要求(全部文件需俄语或销售国官方语言)

1. 整车 / 零部件全套技术说明书、操作维修手册

2. 整车 VIN 编码规则、零部件型号规格参数表

3. UNECE 实验室型式试验检测报告(制动、碰撞、排放、EMC、照明等)

4. 整车三维图纸、底盘结构图、电气原理图

5. 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 证书复印件

6. 量产工厂生产审核报告(CoC/OTTC 证书必备)

7. 原厂零部件材质安全、有害物质检测报告

8. 授权代表委托书(境外生产商提供)

五、EAC 标识与整车标识强制规范

1. 经核验符合 TR CU 018 全部要求的零部件,必须粘贴海关联盟统一 EAC 流通标识,标识印刷于零部件本体、外包装盒或说明书,全使用周期清晰可辨;成套配件每个独立零件均需粘贴 EAC 标志。

2. 整车、底盘完成 OTTC 型式批准后,车身永久刻印车辆识别 VIN 码,车身铭牌标注车型、整备质量、最大载重、制造厂商、制造年份;同时车身铭牌附加 EAC 标识。

3. 市场禁令:无 OTTC 证书整车、无 EAC 标识零部件禁止清关、上牌、销售;违规企业处以高额罚款,涉案整车 / 配件可全部没收。

4. 区域特殊条款: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全境禁止 M2/M3 以外各类右舵机动车流通。

六、各类合规文件有效期

1. 整车 / 底盘 OTTC 型式批准证书:批量量产 3 年;单批次证书仅限对应进口批次

2. 车辆零部件 EAC 合格证书:最长 5 年,每年需监督工厂审核

3. 车辆零部件 EAC 符合性声明:最长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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