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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规总则

海关联盟技术法规 TR CU 005/2011《包装安全》对包装的储存、运输、回收全流程提出规范要求,旨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

法规要求,包装的设计与生产必须保证在正常使用场景下,将结构、材质、化学稳定性、致密性带来的各类风险降至最低。 除此之外,TR CU 005/2011 还明确了包装标签规范、合规评定流程以及有害物质限量阈值(限值不可超标)。

所有品类包装必须满足本法规要求,这是产品顺利进入俄罗斯及欧亚联盟市场的前置条件之一。

法规基础信息

批准日期:2011 年 8 月 16 日 生效日期:2012 年 7 月 1 日

过渡期说明: 2014 年 2 月 15 日前,海关联盟成员国依据各国国家标准认证的包装仍可正常流通; 自 2014 年 2 月 15 日起,俄罗斯 GOST 等各国本土技术标准全部废止,统一执行 TR CU 005/2011。

法规适用范围

本法规适用于所有在欧亚经济联盟境内流通的各类包装制品。 产品厂商自行配套生产的附属包装仅需遵守标签标注、废弃物处置相关条款,无需办理 EAC 符合性声明。

合规评定要求

1. 所有包装产品强制合规评定,且仅可办理 EAC 符合性声明(DoC),包装品类不适用 EAC 合格证书(CoC)。

2. 下述配套包装无需开展本法规项下合规评定:

· 医疗器械包装

· 药剂、药品包装

· 烟草制品包装

· 危险货物包装

EAC 标识规范

经核验符合 TR CU 005/2011 全部要求的包装,必须加贴海关联盟 EAC 统一标识。 未粘贴合规 EAC 标识投放市场,企业将被处以罚款,货物可予以没收。

同时包装还需附加专用标签,标注材质种类、适用范围、回收处理说明。

文件有效期

量产产品对应的 EAC 符合性声明最长有效期为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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